问题 | 借条过了3年了,没有要过,还有效吗 |
分类 | 债权债务-债务债权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常见的情况之下,如若借据中明确规定了还款期限,那么自该还款期限届满之日起的三年时间内,债权人未能行使其法律权力,便有可能遭遇诉讼时效超期的困扰。
然而,若无明文约定的还款日期,诉讼时效的起算点将自债权人首次提出还款要求之日开始计算,因此通常情况下并不会出现诉讼时效过期的现象。 值得我们关注的是,即便诉讼时效已经超过,债权本身并不会因此而消失,仅仅是失去了胜诉的权利而已。 在此种情况下,倘若债务人愿意主动履行债务,债权人仍然拥有接受的权利。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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