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依照我国法律规定,对于涉及到对人民法院所保护之民事权益的主张,应当遵守为期三年的诉讼时效限制。
此项规定的含义在于,当某一借款合同终期到达之后,若债权方未能在此后的三年内及时提起相关诉讼程序以对抗债务人,那么该债权方在申请人民法院进行民事权益维护的过程中,其诉讼时效将会被视为已过,从而使得人民法院无法再对此类诉求提供保护。
然而,值得注意的是,如果自权利遭受侵害之日起已经过去了二十年以上,除非存在特殊情形,否则人民法院将不再予以保护。
因此,如果借款合同终期到达之后,债权方未能在三年后的期限内提起诉讼,那么他们可能会失去通过司法途径追讨债务的合法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