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诉讼期过了欠条怎么办 |
分类 | 债权债务-债务债权 |
解答 |
律师解析:
若诉讼时效期限早已到期,依照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九十二条之规定,此时责任人有权力进行履行责任的抗辩陈述。
换言之,如果债权人提出诉讼时效期限已经到期,则负债者有权拒绝履行债务,而且法院在大多数情况下会支持该项抗辩理由。 然而,若是在诉讼时效期限的最后六个月之内遇到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九十四条所列举的阻碍事件,使得权利持有者无法依法行使请求权的话,那么诉讼时效便可依此标准冻结。 当这些阻碍因素消弭之时,诉讼时效期限将会被重新计算为六个月。 进而言之,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九十五条的规范,涵盖了诸如债权方发起诉讼或是提出仲裁要求在内的各种可能中断诉讼时效期限的情形。 倘若在诉讼时效期限内确实发生了此类中断时效的状况,那么诉讼时效期限将会被重新计算。 总的来说,若诉讼时效期限早已到期,那么权利持有者可能无法通过法律手段来强制负债者履行债务。 然而,如果在时效期限内出现了冻结或中断时效的情况,那么诉讼时效期限就有可能被重新计算,这样一来,权利持有者仍然有可能通过法律途径来追讨债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九十二条
诉讼时效期间届满的,义务人可以提出不履行义务的抗辩。 诉讼时效期间届满后,义务人同意履行的,不得以诉讼时效期间届满为由抗辩;义务人已经自愿履行的,不得请求返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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