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若欠款协议尚未签订,债权人可通过寻找其他确凿的证据来证实债权债务关系的确立。
此类证据可包含且不限于以下数种:
当事人的陈述、证人凭借个人信誉和了解所得的证词、资金流动的汇款依据、录音录像资料、短信或电子邮件这类电子数据影印件,以及所有有助于确认债务事项的其他书面文件或实物证据。
债权人须尽速向法院提供上述证据,以明确债权债务关系的成立情况。
如若债权人无法独立搜集所需证据,可依申请由人民法院进行调查取证工作。
面对此情,人民法院将全盘而客观地核查和比对已提交的各项证据,进而确认债务事实是否真实可信。
因此,即便欠款协议尚未签署,债权人也依然有可能透过其它确切的证据来验证债务事项的原委,并在诉讼庭审过程中捍卫自身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