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借条到期不还有没有违约金 |
分类 | 债权债务-债务债权 |
解答 |
律师解析:
当事人得以自主决定违约金的设立与否。
若在借款协议里明确规定了违约金,那么当债务人未能按照约定时间偿还欠款时,债权人可以依据相关条款申请支付相应的违约金。 倘若违约金的金额不足以弥补实际损失,债权人则有权请求法院或仲裁机关予以适当增加; 而当违约金设定过高时,债务人方有权利向上述机构提出降低之要求。 尽管在借据中有明文约定违约金,但债务人仍然需要按照合同约定清偿债务。 因此,只要借贷双方在借条中就违约金问题达成共识及约定,在债务人未能按时还款时,债权人便可据此向其主张支付违约金。 若是该借贷事项并无关于违约金的直接约定,亦或是在借条中的相关条款里并未提及违约金事宜,那么违约金的支付与否就应当由具体案件事实以及当事人之间的协商结果进行综合判断。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 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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