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欠钱几年都不还会坐牢吗 |
分类 | 债权债务-债务债权 |
解答 |
律师解析:
若债务人因经济窘迫无法支付借款,并缺乏稳定的收入来源,同时也失去了劳动能力,那么由人民法院裁定终止案件执行无疑是可行的解决方案。
这就意味着,如果债务人确实由于种种原因无法偿清其债务,并且符合我们刚才提到的所有前提条件,那么他将无需承受坐牢之灾。 然而,请注意,这并非表示债务人可以规避偿还债务的义务。 作为债务方,债务人依然要对他的行为负有相应的民事责任。 假设债权人将其诉诸于法庭,法院很可能会做出判决要求债务人偿还债务。 如果在这种情况下,债务人明明具备偿债能力却故意拖延或拒绝履行还款义务,债权人有权向法院提出强制执行申请,那么债务人可能会面临财产被强制执行等严重后果。 因此,是否会坐牢,最终还是要看债务人的偿债能力以及法院的判决和执行情况如何。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裁定终结执行: (一)申请人撤销申请的; (二)据以执行的法律文书被撤销的; (三)作为被执行人的公民死亡,无遗产可供执行,又无义务承担人的; (四)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抚养费案件的权利人死亡的; (五)作为被执行人的公民因生活困难无力偿还借款,无收入来源,又丧失劳动能力的; (六)人民法院认为应当终结执行的其他情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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