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欠我的钱不还我打他可以吗 |
分类 | 债权债务-债务债权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民事责任承担的实施方式,主要涵盖以下方面:
中止不法侵害行为、扫除阻碍、消除潜在威胁、偿还被侵占的财产、恢复遭受破坏或损坏之物的原始面貌、对已有物品进行修复、重新制作、替换、继续履行未完成的合同义务、赔偿因侵权行为所造成的经济损失、支付约定的违约金、消除不良影响、恢复受损的声誉以及公开赔礼道歉等。 若债务人未能如期归还欠款,债权人有权依据相关法律法规,采用以上列举的方式,要求债务人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其中包括但不仅限于要求债务人归还被侵占的财产、支付约定的违约金、赔偿因违约行为而给债权人带来的经济损失等。 然而,在实际操作过程中,债权人不得擅自对债务人进行人身伤害,因为这种行为是非法的。 若债务人拒绝履行还款义务,债权人可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依法判定债务人履行还款义务,同时根据具体情况,要求债务人给予相应的赔偿。 若债务人仍然拒不履行法院判决的还款义务,债权人有权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因此,对于问题“欠债不还,我是否可以动手打人?”,答案显然是否定的。 债权人应通过合法途径维护自身权益,不可采取任何暴力手段。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七十九条
承担民事责任的方式主要有: (一)停止侵害; (二)排除妨碍; (三)消除危险; (四)返还财产; (五)恢复原状; (六)修理、重作、更换; (七)继续履行; (八)赔偿损失; (九)支付违约金; (十)消除影响、恢复名誉; (十一)赔礼道歉。 法律规定惩罚性赔偿的,依照其规定。 本条规定的承担民事责任的方式,可以单独适用,也可以合并适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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