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借钱1万7年不还会坐牢吗 |
分类 | 债权债务-债务债权 |
解答 |
律师解析:
若身为债务人的公民被迫于生活的困境与无收入来源之间,同时丧失了劳动能力,在这种情况下,人民法院有权做出裁决,宣布终止执行。
这便意味着,若贷款方的确陷入经济困顿,无法承担偿还债务的责任,且满足以上所提及的条件,那么他们并无需为此承担刑事责任。 然而,如果借贷人具备偿债的能力却有意拖延欠款,那么他们将面临法律制裁的可能性,包括但不限于强制执行、查封财产、拍卖等司法手段。 所以,贷款者是否需要承担刑事责任,应该根据其实际的偿债能力及主观上的偿债意向来进行评估,同时也需考虑到法院的最终裁决结果。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裁定终结执行: (一)申请人撤销申请的; (二)据以执行的法律文书被撤销的; (三)作为被执行人的公民死亡,无遗产可供执行,又无义务承担人的; (四)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抚养费案件的权利人死亡的; (五)作为被执行人的公民因生活困难无力偿还借款,无收入来源,又丧失劳动能力的; (六)人民法院认为应当终结执行的其他情形。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