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借钱不还但态度好怎么办 |
分类 | 债权债务-债务债权 |
解答 |
律师解析:
若身为被执行人的公民由于生活困顿而力不从心偿付债务,没有稳定的收入来源,并已经失去了劳动能力,那么人民法院便有权利裁定终结执行这项行动。
这就意味着,倘若借贷人确实因为严重的财务困境无法履行其债务责任,且能够提供充分的相关证明文件,那么法院就有可能对执行程序予以终止。 在实际法律实践过程中,法院将会全面考察借贷人的财务状况、偿债能力及是否仍有其它可供执行的财产等多方面的因素。 假如借贷人表现出诚恳的认错态度,然而却因真正的财务拮据而无力个偿还所欠债务的话,他可以向法院提交经济困难的证据文件,请求法院考虑批准终结执行的决定。 经过法院对相关证据材料和案情进行深入仔细地审核之后,只要判定符合终结执行条件,那么法院便有权作出终止执行的裁定。 值得我们注意的是,结束执行并不代表着借贷人无需承担债务责任,只是短暂性地暂停实施强制执行程序而已。 一旦日后借贷人的经济状况有所好转,债权方依然有权提出要求恢复执行程序,进而收回因借贷所累积的债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裁定终结执行: (一)申请人撤销申请的; (二)据以执行的法律文书被撤销的; (三)作为被执行人的公民死亡,无遗产可供执行,又无义务承担人的; (四)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抚养费案件的权利人死亡的; (五)作为被执行人的公民因生活困难无力偿还借款,无收入来源,又丧失劳动能力的; (六)人民法院认为应当终结执行的其他情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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