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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卫生院院长借钱不还怎么办
分类 债权债务-债务债权
解答
律师解析:
若卫生院院长在借贷行为中未能偿还借款本息,债权人有权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条之规定,依法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同时,依据该法第一百二十五条之规定,若债权人在起草起诉状过程中遇到困难,也可选择采用口头形式进行诉讼,由人民法院负责将口头陈述记录在案,并通知被告方的当事人知晓此事。
除此之外,当债权人与债务人之间仅存在这一笔借款纠纷,且已掌握到足够有效的支付命令可以送给债务人时,债权人可以向其所在地具有管辖权的基层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
在法律文书中,应当详细注明要求借款方支付的具体金额以及这些要求的依据,即相关事实及证据。
为了确保自身权益得到充分保护,债权人在实际操作过程中应尽可能地收集并保存各类相关证据,例如借款凭据、银行转账记录、见证人证言等,以期在法庭审理环节中有效证明债务关系的真实性及其未履行还款义务的事实。
最后,按照法定程序,债权人可向人民法院提交诉讼申请或支付令申请,以实现对自身合法权益的追索。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三条
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
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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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5/15 6:45: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