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别人欠债打官司要多少钱 |
分类 | 债权债务-债务债权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他人未偿还债务而须诉诸法律途径解决的相关事宜中,诉讼所产生的费用主要是依据债务的总金额进行计费的。
其详细规定如下: 首先,如果债务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万元整,那么每宗案件只需要缴纳50元作为基础费用; 其次,如果债务总额介于1万元到10万元之间,则需要以2.5%作为比例额外支付费用; 再次,如果债务总额在10万元以上,但低于20万元,那么按2%的比例支付额外费用; 最后,倘若债务总额高于20万元,那么每多出1万元就要以更低的比例支付额外费用,以此类推,直到达到某一特定的范围为止。 至于具体的数额,将会根据债务总额的多少来决定。 值得大家关注的是,上述费用仅仅是诉讼耗费的成本,实际发生的费用可能还会涵盖律师代理费、证据搜集以及其他相关的开支。
法律依据:
《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十三条
案件受理费分别按照下列标准交纳: (一)财产案件根据诉讼请求的金额或者价额,按照下列比例分段累计交纳: 1.不超过1万元的,每件交纳50元; 2.超过1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2.5%交纳; 3.超过10万元至20万元的部分,按照2%交纳; 4.超过20万元至50万元的部分,按照1.5%交纳; 5.超过50万元至10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 6.超过100万元至200万元的部分,按照0.9%交纳; 7.超过200万元至500万元的部分,按照0.8%交纳; 8.超过500万元至1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7%交纳; 9.超过1000万元至2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6%交纳; 10.超过2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 (二)非财产案件按照下列标准交纳: 1.离婚案件每件交纳50元至300元。涉及财产分割,财产总额不超过20万元的,不另行交纳;超过2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 2.侵害姓名权、名称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以及其他人格权的案件,每件交纳100元至500元。涉及损害赔偿,赔偿金额不超过5万元的,不另行交纳;超过5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超过1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 3.其他非财产案件每件交纳50元至100元。 (三)知识产权民事案件,没有争议金额或者价额的,每件交纳500元至1000元;有争议金额或者价额的,按照财产案件的标准交纳。 (四)劳动争议案件每件交纳10元。 (五)行政案件按照下列标准交纳: 1.商标、专利、海事行政案件每件交纳100元; 2.其他行政案件每件交纳50元。 (六)当事人提出案件管辖权异议,异议不成立的,每件交纳50元至100元。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以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在本条第(二)项、第(三)项、第(六)项规定的幅度内制定具体交纳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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