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问题 | 别人借钱一千多不还怎么办 | 
| 分类 | 债权债务-债务债权 | 
| 解答 | 
律师解析:
 若他人拖欠欠款高达一千多元而迟迟未予归还,您可寻求人民法院的支持以发起民事诉讼程序。 在此过程中,请务必确保您系合法债权之人,与债务人之间存在明确的利益冲突,且债务人身份明确无疑,同时具备明确具体的追偿请求及相关事实依据以及合理论点。 此外,您需确保此案符合人民法院受理管辖权范围之内。 在此基础之上,您需向人民法院提交书面形式的起诉状,并根据被告人数提供相应数量的副本。 倘若您在撰写起诉状方面确实面临困难,亦可选择口头方式进行起诉,由人民法院将相关内容予以记录,并通知对方当事人。 如若债务人未能履行还款责任,人民法院有权对其实施包括限制出境、在征信系统中记录不良信用记录、通过媒体公开披露其不履行义务信息等多种强制性措施。 综合以上分析,您完全可以借助法律手段来解决借款逾期未还的问题,通过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债务人尽快偿还债务,并在必要情况下申请法院采取强制执行措施。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二条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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