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没有借条能到家里要吗 |
分类 | 债权债务-债务债权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民事审判的职责范围内,原告应遵循其住所在地区的法院作为首要依据进行提诉。
若您在寻求清偿未出具书面欠条的债务时遇到困难,您有权依法向被告方居住地所属的法院提出诉讼请求。 法院将会结合您所提交的所有证据及相关信息,对您的诉讼请求是否建基于充足的事实基础进行评估。 即便您未能提供书面借据,只要法院认定您所提供的证据足以证实债务关系的存在,那么法院仍有可能支持您的诉讼请求。 然而,由于借据往往被视为证明债务关系存在的直接证据,因此,在缺乏借据的情况下,您的诉讼请求可能会面临更为严峻的挑战。 尽管如此,您依然可以向被告方居住地所属的法院提出诉讼,但您需要准备好其他能够证明债务关系存在的证据,例如转账记录、见证人证言等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二条
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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