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欠债人没钱能打他吗官司 |
分类 | 债权债务-债务债权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处理民事诉讼案件时,人民法院有权采取保全措施,以此确保被告不擅自转移或变卖财产,其中包括对被告的财产实施财产保全以及发出禁令或禁止某些行为。
倘若被告未能提供充足的可供执行的财产,那么法院可以参照债权人的请求对其采取财产保全措施,以便能阻止被告提前转移财产或者防止给债权人带来任何潜在的损害。 然而,这确不等同于可以直接对被告施加人身伤害。 债权人应优先借助法律渠道,例如申请财产保全,调查和执行被告的财产等方式,以实现自己合法的债权补偿。 若经过确认,被告确实无法支付债务,债权人可能会需要寻求其他相应的法律途径,如申请被告进入破产程序等,以维护自身利益并保障权益不受侵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三条
人民法院对于可能因当事人一方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决难以执行或者造成当事人其他损害的案件,根据对方当事人的申请,可以裁定对其财产进行保全、责令其作出一定行为或者禁止其作出一定行为;当事人没有提出申请的,人民法院在必要时也可以裁定采取保全措施。 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可以责令申请人提供担保,申请人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 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对情况紧急的,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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