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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欠钱不还以什么名义起诉
分类 债权债务-债务债权
解答
律师解析:
依据相关法律条文诠释,债之设立缘由包容了合同关系、侵权行为、无因管理行为、不当得利情形以及法律明文规定的其他规范。
据此可知,债权人依据其特定的身份,可以向特定的债务人发出请求,使得其承担或避免一定行为的责任。
因此,当出现他人拖欠债务的情况时,债权人有权依照此项规定,以债权人的名义对债务人提出诉讼,恳请司法机关判决债务人须负起偿还原先应付款项的义务。
在提起诉讼的过程中,需满足如下几个必要条件:
首先,原告必须是与案件具有直接利害关系的自然人、法人及其他合法组织;
其次,必须有明确的被告方;
再次,诉讼请求必须具体且有充分的事实依据和理由支持;
最后,该案必须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畴并受诉于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
在此例中,债权人作为原告,债务人则为被告,债权人的诉讼请求主要是要求债务人偿还所欠款项,而事实和理由则是债务人未能按照事先约定的期限履行还款义务。
因此,债权人的诉讼请求完全符合上述各项条件,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债务人偿还欠款。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一十八条
民事主体依法享有债权。
债权是因合同、侵权行为、无因管理、不当得利以及法律的其他规定,权利人请求特定义务人为或者不为一定行为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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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5/17 11:14: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