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借条超过诉讼时效怎么解决 |
分类 | 债权债务-债务债权 |
解答 |
律师解析:
倘若欠款凭据已逾越诉求时效期限,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九十二条之规定,债务人有权以此为由对债款不予偿还。
这就意味着,若债务人决定拒绝履行债务,且在此期间并未提出任何能够导致时效中断或中止的情况,那么债权人可能无法通过法律手段来强制债务人履行还款责任。 然而,若在诉求时效期限的最后六个月内发生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九十四条所列举的情况,例如不可抗力事件、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缺乏法定代理人等,则诉求时效将会被中止。 中止的时效期限将从中止事由消失之日起满六个月后到期。 另外,《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九十五条明确规定了诉求时效中断的几种情况,包括权利人向义务人提出履行要求、义务人同意履行债务、权利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等等。 如果债权人在此期间实施了上述行动,那么诉求时效将会被中断,并且自中断之时或者相关程序结束之日起,诉求时效期限将重新开始计算。 总而言之,如果欠款凭据已经过了诉求时效期限,债权人可能无法通过法律手段来强制债务人履行还款责任,除非在此期间发生了能够导致时效中断或中止的情况。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九十二条
诉讼时效期间届满的,义务人可以提出不履行义务的抗辩。 诉讼时效期间届满后,义务人同意履行的,不得以诉讼时效期间届满为由抗辩;义务人已经自愿履行的,不得请求返还。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