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一年级小朋友借钱不还怎么处理 |
分类 | 债权债务-债务债权 |
解答 |
律师解析:
随着一年级学龄儿童未达满期,依照我国颁布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的相关规定,此类群体皆视为无民事行为能力者。
因此,这些孩子们在特定场合下所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例如借款行为,往往需要经过其指定监护人或是法定代理人的代表代理、或者是征得其法定代理人的批准和认同之后,方可具有合法效应。 如果进行借贷交易的步骤未经过法定代理人的授权许可或者是追认同意的话,依照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第143条明确规定,该类民事法律行为很有可能由于行为人无法承担和行使相应的民事权利和职责,从而被认定为无效的法律行为。 在实践操作过程中,若发现有一年级学龄儿童未能按时归还借款的现象,我们首先应该对借款行为是否已经获得其法定代理人的批准或者是认同进行深入调查核实。 如果答案是否定的,那么依据上述法律条款,这类借款行为很可能会被判定为无效,因此也就无需承担还款责任。 反之,如果有法定代理人的批准或者是认同,那么就应当由法定代理人来负责处理还款事务。 总的来说,针对一年级学龄儿童未能按时归还借款的问题,我们需要根据实际情况进行逐一分析,以确定借款行为的合法性,同时也要由法定代理人来负责处理还款事宜。 若借款行为被判定为无效,则无需承担还款责任; 反之,若借款行为被判定为有效,则应由法定代理人负责还款。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九条
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经其法定代理人同意、追认;但是,可以独立实施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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