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对方欠钱不还投诉行吗 |
分类 | 债权债务-债务债权 |
解答 |
律师解析:
若对方拖欠款项未予偿还,债权人可向当地人民法院提交支付令申请,请求法律援助以追回款项。
人民法院在细致审阅债权人搜集的证据资料及事实情况后,只要确定债权债务关系明确并符合法律规定,便会在收到申请的次日起计算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债务人发布支付令。 而当债务人收到支付令时,他将有十五天的宽限期来决定是否履行债务或对支付令提起书面异议。 如果在此期间内,债务人既没有对支付令提出异议,也没有主动履行债务,那么债权人有权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因此,若对方拖欠款项未予偿还,债权人可以通过向当地人民法院投诉的方式,依法通过司法程序寻求债务问题的解决方案。 这是现行有效的法律条文所规定的,并且有着明确的法律支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七条
人民法院受理申请后,经审查债权人提供的事实、证据,对债权债务关系明确、合法的,应当在受理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债务人发出支付令;申请不成立的,裁定予以驳回。 债务人应当自收到支付令之日起十五日内清偿债务,或者向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 债务人在前款规定的期间不提出异议又不履行支付令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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