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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未签合同能追讨吗债务怎么算
分类 债权债务-债务债权
解答
律师解析:
即便没有签署书面协议,当事双方实质上已经形成了合同关系,那么根据我国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九条之规定,一方当事人若是未能按照约定付款、支付酬劳、租金或利息,抑或是根本不履行任何与金钱有关的债务,那么另一方便有权利提出诉求,要求其进行支付。
由此可见,就算在没有书面契约的情况下,债权人同样有权依据实际履行情况以及交易中的惯例习俗等因素,要求债务人履行支付义务。
若债务人未能履行支付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第五百七十七条的明确规定,债务人应该承担起违约的法律责任,具体来讲便是继续履约、设法弥补损害或是依据情形对损失加以赔偿。
在此情况下,债权人在追索债务过程中,必须提供充分的证据以证实债务关系确实存在,这些证据可能包括但不仅限于交易记录、通讯往来、证人证言等等。
倘若债务人仍然拒绝支付,债权人则可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债务人履行支付义务并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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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5/4 13:36: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