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法律百科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法律问题:

 

问题 母亲的债务可以由儿子追讨吗
分类 债权债务-债务债权
解答
律师解析:
当债权人断然决定以个人身份委托并全权代理债务人,采取行使权利手段,以期保全自身权益不受侵害时,他们有权请求至人民法院,恳求后者以己方名义主动代为执行债务人所有针对相对人的权利。
如此一来,既能保障债权人自身对债务的合理要求得到满足,又能确保他们的对应债权得以保留和实现。
然而,如果作为债务人之母,未能及时行使其所拥有的债权利,从而对此影响到债权人也是她儿子的到期债权的履行情况,那位儿子便可依据上述规定,请求人民法院代其行使母亲针对相对人的权利,诘责母亲并追回其应有之债务。
倘若在上述权利方面,母亲享有专属权,那么当事人之子将无可选择地无法行使这一权利。
在此过程中,子代位权的行使范围不超过儿子自身应有的到期债权,同时有关必要开支务必委托母亲自行承担,而相对人则有权针对母亲所持有的不满抗议向儿子提出申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三十五条
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债权或者与该债权有关的从权利,影响债权人的到期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对相对人的权利,但是该权利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除外。
代位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到期债权为限。债权人行使代位权的必要费用,由债务人负担。
相对人对债务人的抗辩,可以向债权人主张。
随便看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

 

Copyright © 2002-2024 lawask.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5/7 4:23: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