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欠钱不还三年内起诉可以吗 |
分类 | 债权债务-债务债权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我国,若向人民法院提出请求以保护民事权益,则诉讼的有效期为自债权人知晓或者应当明确意识到其权益遭受侵害并债务人开始起算,至满三年为止。
换言之,只要在法定的三年诉讼期限内提起诉讼,人民法院将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对其权益进行充分的保护。 然而,若超过了这个三年的诉讼时效期,除非法律另有特别规定或者经由权利人提出申请并得到人民法院批准予以延长,否则人民法院将不再提供任何形式的保护。 因此,在涉及到债务拖欠问题时,债权人应在三年内及时提起诉讼,以免错过有效维权的机会。 若超过三年,除非存在特殊情况或者法律明文规定,否则可能会失去诉讼时效期间的保护。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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