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欠债不还不执行怎么办 |
分类 | 债权债务-债务债权 |
解答 |
律师解析:
若债务当事人未能如约偿还债务,则受损害方债权人有权依循《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中第二百四十三条之规定,寻求人民法院的援助,对该事项进行强制执法处理。
对于未按期履行法院判决书或调解书等法律文件所明确规定的责任与义务的负债人,中国法院将有权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中第二百四十九条列举了多种强制执行方式的权利,及时了解负债人的具体财务状况,以便在必要时冻结、查封、划扣、变卖被执行人的财产等措施,以确保债务的顺利实现。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七条
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 调解书和其他应当由人民法院执行的法律文书,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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