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欠钱不还外省的法院可以起诉吗 |
分类 | 债权债务-债务债权 |
解答 |
律师解析:
债权人可依据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民间借贷纠纷之诉,请求借款人依约承担债务责任。
若果债务人未能依照约定如期偿还债务,债权人有权依法向债务人所在地或合同履行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倘若债务人并不居住于债权人所在地区,债权人亦可根据实际情况,选择在债务人所在地或合同履行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因此,当债务人拖欠借款不予归还时,债权人有权在债务人所在地或合同履行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条
出借人向人民法院提起民间借贷诉讼时,应当提供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以及其他能够证明借贷法律关系存在的证据。 当事人持有的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没有载明债权人,持有债权凭证的当事人提起民间借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被告对原告的债权人资格提出有事实依据的抗辩,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原告不具有债权人资格的,裁定驳回起诉。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