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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借钱不还的可以跨市立案吗
分类 债权债务-债务债权
解答
律师解析:
民事诉讼的案件起诉原则上向被告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出申请。
然而,倘若被告的居住地址与其固定的居住地不相吻合,则应由该固定居所地所在的人民法院负责受理此案。
若在纠纷中牵涉到多位被告,并且其各自的居住地址或者固定居所分别位于不同的地方人民法院管辖区,则每一人民法院皆拥有对该案件的审判权力。
比如来说,若借款方(被告)的居住地址或者固定居所位于另一座城市,那么作为债权人(原告)便可在该城市的人民法院发起诉讼。
这就意味着,若借款方未能按期偿还债务,债权人有权跨越城市界限,向相关人民法院提交诉讼请求。
然而,具体的管辖权限仍需依据实际情况以及各人民法院的裁量标准进行判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二条
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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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5/17 1:51: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