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欠钱不还怎么处理异地 |
分类 | 债权债务-债务债权 |
解答 |
律师解析:
倘若遭遇他人拖欠款项,债权方有权向债务方居所在之地即为当地人民法院提请民事诉讼。
若债务人的实际居住地址与注册住址并不相符,则债权方可向其常驻之地的人民法院提出诉讼请求。 若案件牵涉到多位被告,且各被告的实际居住地或注册住址分别位于不同的人民法院辖区内,那么这些人民法院均具有对该案的管辖权。 在此情况下,债权方可自行选择其中任何一家具备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进行起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二条
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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