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欠钱有借条可以异地起诉吗 |
分类 | 债权债务-债务债权 |
解答 |
律师解析: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在进行民事诉讼时,一般应依据被告的住所地作为管辖法院。
然而,若被告系自然人并且其住所地与常驻地分处两地,此时则应依法由其常驻地所在的人民法院负责审理该案件。 而当被告人属于法人或其他组织,其所在地法院即具有管辖权。 若本案涉多名被告,并存在住所地及常驻地分别位于不同法院辖区的情形,各相关法院均享有对此案的管辖权。 在此基础之上,若债务人为被告,且其住所地或常驻地位于外地,债权人(原告)仍然有权按照法律规定在被告的住所地或常驻地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以追索债务。 因此,即便债务人和债权人的所在地并非同一地点,债权人仍可在被告的住所地或常驻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偿还债务。 总而言之,在欠款有借据的情况下,债权人可以在异地对债务人提起诉讼,只要债务人的住所地或常驻地在债权人选定的人民法院的辖区范围之内即可。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二条
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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