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欠钱不还到什么程度才能起诉 |
分类 | 债权债务-债务债权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启动司法程序时,必需具备以下几个基本条件:
首先,原告必须与待审理的纠纷存在着直接的利益冲突; 其次,被告人必须是明确的; 第三,诉讼请求以及相关的事实依据和理由必须要有明确具体的描述; 最后,该案件须属于人民法院有权受理的范畴并受其管辖。 仍然以借贷为例,若欠款不能按照双方约定的期限进行偿还,那么债权人作为主张者(原告)与债务人为争议对象(被告)之间便产生了直接的债权债务矛盾,这种利益纠葛使得启动司法程序成为必然选择。 在此基础上,债权人可以向法庭提出实际的诉讼请求,如要求被告偿还债务,同时需附上能够证明债务关系确实存在及其合法性的事实依据和理由,例如借款合同、借据或银行转账记录等相关证据材料。 只要这些要求符合法定标准,法院便会接受债权人的上诉申请。 由此可见,欠债能否直接启动司法程序取决于是否符合以上所述的法定起诉条件。 如果债权人有充足的证据来证实其债权的确立及被告的违约行为的存在,便可以依据法律法规向人民法院提请诉讼。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二条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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