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别人借钱了几年不还怎么办 |
分类 | 债权债务-债务债权 |
解答 |
律师解析:
当他人拖欠多年未偿还所借款项时,债权人务必要在法定诉讼时效期间内向人民法院主张自身的合法权益以维护民事利益。
诉讼时效期定为三年,开始计算的日期应从债权人知晓或者应该知晓自身权益已经受损以及债主应承担责任之日算起。 如果超过了二十年时间,人民法院对此类案件将不再予以法律保护,除非存在不可抗力的特殊因素,届时人民法院可依据债权人的特别申请决定延长诉讼期限。 因此,对于债权人而言,必须在法定诉讼时效期间内采取有效的法律措施进行维权,以免因超过诉讼时效期间而使诉讼请求权灭失。 在这种情形下,债权人可以寻求协商、调解或者诉讼等多种途径来追索逾期欠款。 若债务人仍旧拒绝履行还款义务,债权人有权向人民法院提出诉讼请求,要求法院依法裁决债务人清偿全部欠款并偿付相应之利息等费用。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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