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依据我国法律规定,公民向人民法院寻求民事权益保护的诉讼期间设定为三年;
该诉讼期间从当事人得知或被推定应该已经知晓自身的权益受损及债务责任人之日起开始计时。
然而,如果自权益受损害之日起已逾越二十年,那么即使存在特殊情形,人民法院也将无法提供保护,除非经由权利人提出特别申请,人民法院方可有条件地延长诉讼有效期。
因此,在借贷关系中,若债务人未能及时偿还借款,那么债权人只有拥有三年的诉讼期,除非已经超过二十年诉讼时限,亦或是有特别申请的案件情形出现,否则人民法院将不会提供额外的保护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