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借款合同违约条款怎么约定 |
分类 | 债权债务-债务债权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构建借贷合同时,我们需要严格遵守中国适用的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的规定,对可能出现的违约情形进行细致、精确地界定。
为了妥善安置和处理这些情况,合同的参与签署方有权根据实际需求,协商并确定违约金的具体金额或者损失赔偿额的详细计算方式。 然而,若违约金的设定低于实际损失的程度,那么作为债权人的您,有权利向相关司法机关或者仲裁机构提出申请,要求适当提高违约金的数额。 反之,若违约金的设定过于高昂,作为债务人的我们也有权利向上述机构提出申诉,请求降低违约金的标准。 值得注意的是,即便我们已经按照合同约定支付了相应的违约金,但这并不意味着我们就无需再承担其他的债务责任。 因此,在实际操作过程中,我们应该确保违约条款的表述清晰明了,避免产生任何模糊不清的地方,这样才能保证在违约事件发生后,我们能依据合同条款顺利地展开后续工作。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 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 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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