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借条几年超过诉讼时效期 |
分类 | 债权债务-债务债权 |
解答 |
律师解析:
依据我国法律规定,向人民法院主张保护民事权益的诉讼时效乃是设定为三年之期限。
换言之,倘若借贷双方并未按照诚信原则履行还款义务,作为权利人的债权人在知晓或者应当知晓其权利已经遭受损害及义务人存在之日起,必须严格依照法律规定,于三年内前往人民法院提出诉讼请求。 若超出此三年的法定诉讼时效期间,那么人民法院通常将不会对相关权利进行保护,但需注意,如权利被侵害之日起已超过二十年,或者符合特定情形(特例),经由权利人提出申请,人民法院可依职权决定是否予以延长。 因此,当涉及到债权债务关系时,借据所对应的诉讼时效亦为固定的三年期限。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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