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借了钱不还的人还用交往幺 |
分类 | 债权债务-债务债权 |
解答 |
律师解析:
作为合法的民事主体,自然应当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双方当事人的约定来履行各自所担负的民事义务,并且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比如来说,若某人在借贷行为中未能按照双方先前的约定按时偿还欠款,那么债权人便有权依据相关法律规定或者借款协议中的条款,向债务人提出还款要求。 然而,关于是否需要与债务人保持联系,这完全是债权人的个人自由选择,法律并没有对此做出任何强制性的规定。 因此,债权人是否愿意与债务人保持联系,完全取决于其个人的意愿和判断。 如果债权人认为与债务人保持联系有助于实现自己的债权,那么他/她可以选择继续与之交往; 反之,如果债权人认为与债务人保持联系并不能带来任何实质性的利益,甚至可能会产生负面影响,那么他/她也可以选择避免与之交往。 总而言之,债权人有权依法维护自身的权益,以期实现债权的最大化,但至于是否需要与债务人保持联系,则完全是债权人的个人权利,法律并不对此进行强制性的规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一十八条
民事主体依法享有债权。 债权是因合同、侵权行为、无因管理、不当得利以及法律的其他规定,权利人请求特定义务人为或者不为一定行为的权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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