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不给写欠条可以打官司吗 |
分类 | 债权债务-债务债权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进行民事诉讼活动时,当事人有权利选择运用各种证据类型去支持他们的主张。
尽管欠条作为一种普遍应用的书面证据,常被用来证实债务关系的真实性,然而它并不是唯一能起到这种作用的证据种类。 当遇到债务人不愿意出具欠条的情况时,债权人完全可以借助其他证据方式来证明债务关系的存在,这些证据包括但不仅限于当事人的陈述、证人证言、电子数据(如转账记录、短信、邮件等)以及视听资料等等。 因此,即便在没有欠条的情况下,只要债权人能够提供充足且有效的证据来证明债务关系的存在,那么他们仍然有权提起诉讼。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六条
证据包括: (一)当事人的陈述; (二)书证; (三)物证; (四)视听资料; (五)电子数据; (六)证人证言; (七)鉴定意见; (八)勘验笔录。 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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