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法律百科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法律问题:

 

问题 欠6万无力还法院怎么判
分类 债权债务-债务债权
解答
律师解析:
倘若案件中所涉及到的债务人的确无法承担清偿债务的责任,同时也满足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中第二百六十八条第五项的相关规定,即“作为被执行人的自然人由于生活困境导致无法实现借款的偿还,其无任何其他经济来源且已失去劳动能力”,那么人民法院便有可能做出终止执行的裁决。
这就意味着,在此种情形之下,若债务人确实缺乏足够的经济实力以偿还债务,法院可能不会再采取更为严厉的强制执行手段。
然而,这并不代表债务人可以逃避应尽的还款责任。
一旦债务人的经济状况有所好转,债权人仍保留着向债务人追索欠款的权利。
除此之外,如果债务人具备偿还能力却故意拖延还款,债权人则可重新启动诉讼程序,请求法院采取适当的法律措施,例如财产保全、强制执行等。
总而言之,若债务人确实无力偿还债务,法院将依据实际情况作出是否终止执行程序的决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裁定终结执行:
(一)申请人撤销申请的;
(二)据以执行的法律文书被撤销的;
(三)作为被执行人的公民死亡,无遗产可供执行,又无义务承担人的;
(四)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抚养费案件的权利人死亡的;
(五)作为被执行人的公民因生活困难无力偿还借款,无收入来源,又丧失劳动能力的;
(六)人民法院认为应当终结执行的其他情形。
随便看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

 

Copyright © 2002-2024 lawask.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5/20 11:40: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