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问题 | 借了20块钱不还会怎么办 | 
| 分类 | 债权债务-债务债权 | 
| 解答 | 
 
律师解析:
 
依据相关法律规定,若借款人拒绝对仅为20元的债务进行偿付,债权人有权向具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出执行申请。 
经由法院裁定后,将依法实施强制执行程序,包括但不仅限于对被执行人的财产进行查封与拍卖,旨在保障债权人和其他利害相关方的合法权益得以落实。 对此,债权人应在法定期限内及时行使诉权,同时提供相应的证据支持,例如借款合同、银行转账凭证等,以证实债务关系的确立和存在。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七条 
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 调解书和其他应当由人民法院执行的法律文书,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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