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欠债不还起诉会封卡吗 |
分类 | 债权债务-债务债权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我国法律制度中,当司法机关办理案件之时,若判定可能出现由于某一方当事人的行为或者其他各种不足导致无法依照法律文书执行的情况,亦或是会对另一方造成经济损失,那么根据反对方提出的申请请求,有权利依据法律条文,批准实施财产保全措施。
无论是何种情况下,只要是由人民法院审查后认定为合理合法的,就应该采取相应的财产保全手段,以防止问题发生。 也就是说,假设因债权人无力还款而导致债务纠纷,那么法院有权根据债权人的申请,对债务人的财产进行全面的保全,其中包括冻结债务人的所有银行账户,以此来保证法律文书的顺利执行。 然而,是否需要采取这样的保全措施,以及具体采取哪些手段,都完全取决于案件的实际情况以及法院的评审结果。 如果经过深入调查,法院觉得采取这样的保全措施对于保护受害者来说十分必要及合理,就可以批准冻结债务人的银行账户; 相反,如果法院通过研究认为,保全措施并非必要或者进行起来不现实,亦或是没有足够的证据支持,则可拒绝该申请。 因此,是否要对债务人的银行账户进行冻结,完全都是由法官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以及当事人的申请来做出最终决定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三条
人民法院对于可能因当事人一方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决难以执行或者造成当事人其他损害的案件,根据对方当事人的申请,可以裁定对其财产进行保全、责令其作出一定行为或者禁止其作出一定行为; 当事人没有提出申请的,人民法院在必要时也可以裁定采取保全措施。 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可以责令申请人提供担保,申请人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 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对情况紧急的,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 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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