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依据相关法规,诉讼时效期设定为整整三年,除非法律另行予以明确规定之外。
此项规定的实际意义在于,若债权方在自得知或者理应察觉到自身权益遭受危害以及债务人履约出现违约行为之日起的三年内,未能通过法定程序向人民法院提出诉讼请求的话,那么,该人民法院将会对其所主张的民事权益不予保护。
然而,若是自权益受损之时算起已经超出二十年之久,除非出现特殊情况,否则,人民法院也将不予予以保护。
因此,即使债务已经超过了三年,可只要未超过二十年的期限,债权方仍有权向人民法院发起诉讼。
反观如若超过了规定时限长达二十年,除非存在特殊情况,否则,人民法院通常会拒绝提供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