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异地欠钱能在当地起诉吗 |
分类 | 债权债务-债务债权 |
解答 |
律师解析:
民事诉讼的主管权限原则上归属于被告的实际居住地所在的人民法院。
若被告为自然人,其实际居住地与主要居所所在地有所差别,则应由其主要居所地的人民法院拥有此项司法权。 至于法人或是其他类型机构,他们在民事纠纷中的主管权限为注册登记地址所属的人民法院。 据此,即便债务人为被告,其实际居住地位于异地,债权人为原告,仍可在债务人生存期间的主要居所地或注册登记地址所在的人民法院提出诉讼请求。 因此,异地借款纠纷完全有可能在当地进行法律诉讼。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二条
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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