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房子被强制执行了还要继续还钱吗 |
分类 | 债权债务-欠款追讨 |
解答 |
律师解析:
若房产经法院强行实施执行之后,所得到的收益仍然无法完全抵债,那么剩余的债务将需要继续履行还款责任。
因为强制执行房屋财产仅为确保债权人权益得以实现的策略之一,并非全额解除所有债务。 然而如果通过房产拍卖所得到的资金能够充分覆盖债务以及其他必要的费用支出,那便不再存在额外还欠款的问题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六十条
债务人对同一债权人负担的数项债务种类相同,债务人的给付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的,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由债务人在清偿时指定其履行的债务。 债务人未作指定的,应当优先履行已经到期的债务;数项债务均到期的,优先履行对债权人缺乏担保或者担保最少的债务;均无担保或者担保相等的,优先履行债务人负担较重的债务;负担相同的,按照债务到期的先后顺序履行;到期时间相同的,按照债务比例履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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