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欠钱不还要执行费吗 |
分类 | 债权债务-欠款追讨 |
解答 |
律师解析:
若被执行人未能在裁判机构指定的期限内履行交付货币的义务,那么其理应依照法定法规加倍支付逾期履行期间产生的债务利息。
换句话说,假如债务人拒不偿还贷款本息,那么他必须承担逾期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这项义务是法律明文规定的。 正因如此,执行费用的收取具有重要意义,因为它正是对法律文件所规定义务的实质部分的执行过程中的必然要求之一。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四条
被执行人未按判决、裁定和其他法律文书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的,应当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被执行人未按判决、裁定和其他法律文书指定的期间履行其他义务的,应当支付迟延履行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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