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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借钱给朋友几年了不还可以起诉吗
分类 债权债务-欠款追讨
解答
律师解析:
向人民法院提出请求保护民事权力的诉讼时效期限为三年。
换言之,若您自知悉或应知自身权益遭受侵害、义务人存在之日起三年内未曾发起诉讼行为,则诉讼请求恐因逾越时效期限而无法获得司法机关的法律保护。
然而,若自权益遭受损害之时起已过二十年,人民法院将不再提供保护,除非存在例外情状,人民法院可依据权利人的申请作出适当延长期限的决定。
因此,如在借款给了朋友多年后对方仍未履行还款义务,您依然有权通过诉讼途径讨回借款,但务必确保在诉讼时效期限之内发起诉讼。
若是超出了三年的诉讼时效期限,您可能难以借助法院强制执行制度收回借款,除非能够举证存在非凡情状促使诉讼时效期限得以延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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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5/20 14:46: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