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欠钱不还告法院怎么判 |
分类 | 债权债务-欠款追讨 |
解答 |
律师解析:
若债务人未能如期清偿其所负之借款债务,债权人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可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向当地人民法院提交正式书面诉状,请求该法院就此纠纷作出公正裁决,责令被告按照生效的法律裁决尽快履行归还欠款的义务。
在法律程序中,全体当事人应严格遵守已生效的民事判决或裁定书中所规定的各项内容,切实履行各自应该承担的法律责任和义务。 若被告拒绝依照上述裁决执行还款义务,则原告可向法院再次提出强制执行申请。 而在执行过程当中,倘若作为被告方的债务人没有按照执行通知书中的具体要求来履行其应尽的法律文书所载明的义务,那么人民法院将有权对其个人财产状况进行全面调查,并根据实际情况,依法采取相应的强制执行措施,例如查封、冻结、划拨、变卖被执行人的财产等。 然而,人民法院在实施这些强制执行措施时,必须确保其执行行为不会超越被告方应当履行的法律义务的合理范围。 总而言之,若债务人未能按时偿还借款,且在法院作出裁决之后仍未履行还款义务,那么法院有权采取各种强制执行措施,包括调查债务人的财产状况,并依法进行查封、冻结、划拨、变卖等操作,以最大程度地保障债权人的合法权益得以实现。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七条
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 调解书和其他应当由人民法院执行的法律文书,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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