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欠钱不还都有什么理由可以起诉 |
分类 | 债权债务-欠款追讨 |
解答 |
律师解析:
起诉行为需满足诸多条件,其中关键在于要有明确具体的诉讼请求以及事实与理由相符。
就民间所称的“欠债不还”现象而言,诉诸法律的理由主要在于债务人未依照约定履行还款义务,从而构成对双方达成的借贷契约或债务关系的破坏行为,导致债权人蒙受经济上的损害。 对于债权人来说,其可通过出示借款字据、交易转账纪录以及可能存在的见证人证词等相关证据,以验证债务关系的真实性及其未依约还款之实情。 由此可见,若债务人无法如期返还债务,债权人基于上述事实和理由,便可向有权管辖此案的人民法院递交诉状,依法申诉要求债务人承担偿还债务及可能产生的利息、违约金等附随义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二条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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