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我姐借了我三千块钱不还怎么办 |
分类 | 债权债务-欠款追讨 |
解答 |
律师解析:
若您与您姐姐之间存在明确的借贷期限之约定,则您有权请求她在约定的期限内归还所借之款。
然而,若借贷期限并无明文规定或约定模糊不清,且无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一十条予以明确,那么您可尝试以书面形式催促您的姐姐在合理期限内偿还借款。 若您们之间曾就逾期利息有所约定,根据该法典第六百七十六条之规定,倘若您的姐姐未能按照约定的期限归还借款,则应依照约定或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支付相应的逾期利息。 若您们之间并未对逾期利息作出任何约定,或者您的姐姐未能按照约定的期限归还借款,那么您有权要求其支付自逾期还款之日起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计算得出的资金占用期间的利息。 若以上措施均无法解决问题,您可考虑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依法判决您的姐姐归还借款本金以及利息(如有约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七十五条
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对借款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借款人可以随时返还;贷款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内返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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