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如果借钱不还有借条怎么办 |
分类 | 债权债务-欠款追讨 |
解答 |
律师解析:
倘若借款人未能按照约定及时归还所借款项,并且已经出具了书面借据作为凭据,那么作为债权人的您,完全具有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恳请其公正裁决并主持公道,责令被告尽快偿还所欠款项的权利。
一旦经过人民法院的审理和裁决,下达了民事判决、裁定或者调解书,明确要求被告必须履行还款义务,然而被告却无视法律权威,拒不履行的话,那么作为债权人的您,便可依据相关规定,向人民法院提出强制执行的申请。 在执行程序中,若被告未能按照执行通知书上所载明的内容,履行法律文书中所规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对被告的财产状况进行全面调查,并根据实际情况,采取相应的强制措施,如查封、冻结、划拨、变卖被执行人的财产等。 值得注意的是,人民法院的执行措施必须严格遵守法律法规,不得超越被告应尽的义务范围。 因此,为了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债权人应当选择通过法律途径,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并在判决生效之后,及时申请执行,以便顺利实现债权的追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七条
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 调解书和其他应当由人民法院执行的法律文书,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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