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借了一百块钱不还钱是否违法 |
分类 | 债权债务-欠款追讨 |
解答 |
律师解析:
依照现行规定,借款人应按约定期限归还借贷资金。
若借款期限未作明确约定或约定不清,且难以确定,借款人有权选择适时返还; 然而,贷款人可有权督促借款人于合理期限内予以偿付。 针对一百元人民币的借款,若还款期限已明文规定,而借款人却未能按期偿还,此举恐将违反还款承诺,形成违约行为。 倘若在借款合同中对还款期限并无明确约定,亦无法依据其他条款加以确定,那么借款人需在接到贷款人催告之后的适当期限内偿还应付欠款。 如果借款人持续拒不偿还借款,乃至于贷款人作出催告后的适当时刻依旧未予偿还,贷款人有权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提出诉讼请求,要求借款人全额归还借款本金以及可能产生的利息(如双方曾就此达成协议)。 总而言之,仅凭借款一百元人民币而未履行还款义务本身并非违法行为,然而,一旦违反了还款承诺,贷款人便有权要求借款人偿还借款,甚至可能通过法律手段追究借款人的相关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七十五条
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对借款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借款人可以随时返还;贷款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内返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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