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借钱不还总是找借口怎么办 |
分类 | 债权债务-欠款追讨 |
解答 |
律师解析:
倘若借款方恶意逃避还款责任,总是以各种托词推诿,那么贷款人可有权利向人民法院提交实施请求。
在执行过程中,贷款人须提供确凿有效的民事判定、决定或和解协议等具有法律效力的司法文件作为执行基础。 一旦法院正式接受执行请求后,将会依照法律规定采取相关措施迫使借款方全力履行还款责任。 假如借款方仍然无视法律规定,拒不还款,法院有权对其名下的财产进行查封、扣押、冻结等强制性措施,直至债务全部偿还完毕为止。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七条
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 调解书和其他应当由人民法院执行的法律文书,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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