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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领导跟你借钱不还怎么办
分类 债权债务-欠款追讨
解答
律师解析:
倘若有上级领导以借款为名迟迟不予归还,可以向当地人民法院发起民事诉讼。
作为案件中的原告方,也就是受借款损失的那一方,被称为债权人;
而被告方则是实际借用资金的上级领导者,他们在诉讼中成为债务方。
债权人在诉讼中有权主张的权益包括要求领导偿还借款本金以及相应的利息。
在阐述事实与理由部分,需要详细描述借款行为的真实性以及借款期限已经届满却仍未得到还款这一情况。
为了启动诉讼程序,债权人需向人民法院提交书面形式的起诉状,同时根据被告方的数量提交相应份数的副本。
若确实存在书写起诉状方面的困难,债权人亦可选择口头方式进行起诉,由人民法院将相关内容记录在案,并通知对方当事人。
在执行过程中,可能会出现各种阻碍因素,例如领导方提出延期执行的请求,或者案外第三人对执行标的提出异议等。
针对这些情况,人民法院有权依法裁定中止执行。
待中止执行的原因消除之后,再恢复执行程序。
总而言之,当上级领导以借款为名迟迟不予归还时,债权人可以通过法律手段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并在必要时申请强制执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二条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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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5/13 19:22: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