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对方欠钱不还怎么能起诉我 |
分类 | 债权债务-欠款追讨 |
解答 |
律师解析:
若阁下身为债权人,而对方未履行还款义务,那么阁下与对方就存在着直接的债权债务关系,从而使阁下在该案中具有直接的利益牵连。
在此情况下,阁下可根据法律规定以原告身份向对方提起诉讼,要求其承担相应的债务清偿责任。 在进行诉讼程序时,阁下需明确指明被告(即欠款人),提出具体的诉讼请求,如要求对方归还借款本金及利息(若双方曾对此作出过约定),同时还需提供相关事实依据以及理由来支撑阁下的诉求,例如借款合同、银行转账记录、借据、双方往来信函等相关证据材料。 最后,阁下务必确保自身案件符合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畴,并将之提交至具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 总而言之,只要具备上述条件,阁下便有权依法对欠债不还的行为提起诉讼。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二条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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