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若遇女婿借款未偿还之情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七十五条之规定,债权人有权请求女婿按约定履行还款义务。
若借款期限尚未约定或约定不明,债权人可依法行使催告权,要求女婿于合理期限内清偿债务。
若女婿未能在约定期限内履行还款责任,依据第六百七十六条之规定,女婿应依照约定或国家相关法规支付逾期利息。
实践操作过程中,债权人宜先行与女婿进行友好协商,敦促其依约履行还款义务。
如女婿仍拒不还款,债权人可依法启动司法程序,包括但不限于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女婿归还借款本息、支付逾期利息并承担相应的诉讼费用等。
若女婿的偿债能力确实存在困难,债权人亦可依据民法典之相关规定,提出财产保全申请,以确保债权得以顺利实现。